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参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积极做好原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的升级改造,制定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规划。我厅将适时启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并择优向教育部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doc】
附件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