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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关于组织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年05月04日     (点击: )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本科、高职)》的文件精神,受教育部委托,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全国高职高专院校70门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应体现《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2.申报课程应符合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的评审指标要求。

3.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为高职院校专业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

4.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相关资料;

5. 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6.申报课程已被评为省(市)级精品课程或校级精品课程;

7 .今年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它渠道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不得再通过我处重复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高职)附件4《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和附件7《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

三、申报与推荐程序

1.参评精品课程以学校为单位向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申报,每个学校限报1门,多者不予受理;

2.各申报学校指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信息表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在3月5日之前发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3.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在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进行汇总后,坚持公正、公平和回避制原则,聘请有关专家择优评选推荐课程。

四、申报材料

1. 《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单独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塑料封皮,一式二份);(见附件1)

2. 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光盘(一式二份),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3. 学校的推荐公文(一份);

4. 被推荐课程确定为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证明材料(一份);

5.《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

6.《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一份,见附件3)。

五、申报时间

1.接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院校于3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所有申报的书面材料(包括:申报表、录像光盘、学校推荐公文、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联系人信息表)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包括:申报表、学校推荐公文、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学院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请各申报院校仔细研读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及有关附件,认真组织,统一申报,并确保网络畅通。

2.关于申报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的有关文件、申报要求、评审指标、申报终端软件以及有关推荐公文、表格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http://www.jpkcnet.com/)查询下载。

3.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组织专家采用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后确定2010年度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拟推荐的70门精品课程,并于2010年4月10日前推荐至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会以电话、短信和电邮的方式通知拟推荐课程的负责人。

4.经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推荐的70门国家精品课程的相关负责人依据校长联席会议提供的申报密码登陆申报平台(登陆“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 http://www.jpkcnet.com/, 点击网页左边“国家精品课程评审中“课程申报”进入后,点击“课程负责人申报登录”进入)进行填报,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完成填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颖 潘余洁

电 话: 0574-86891951

传 真: 0574-86874501

电子邮箱: nzymsc@vip.163.com

通讯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 315800

八、评审费

每门课程收取评审费人民币600元。评审费请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注明--精品课程评审费。

开户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开 户 行:工行宁波分行北仑支行大矸分理处

帐 号: 3901180109000014461

附件: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doc

附件1:2009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参照)

附件2: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3: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2010年1月24日

上一条:袁贵仁在教育部2010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条:教育部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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