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支委例会制度
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考勤记录制度
教工党支部要建立考勤簿和党员活动记录本、讨论记录本。凡要求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活动,每次都必须考勤,并在每学期末累计每个党员的出缺席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每次党员活动都要认真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出席人数、活动内容、讨论议题。对重要会议,如民主生活会等要有详细记录。期末主动送交党总支部检查。
3、党员联系学生制度
每个教工党员要按分工认真对所联系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履行培养义务,加强对积极分子监督教育,进而向党总支推荐优秀积极分子。及时向党支部、党总支部反映学生中带倾向性的思想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民主评议制度
每学年要对支部党员思想状况和实际表现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评议。评议中须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听取党外评议意见,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对表现好的党员要进行表扬,对后进党员要落实帮教措施,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置。对党员出现的问题,支部要及时加以解决、处理,保证党的先进性。
5、党费收缴制度
教工党支部确定专人管理党费账目,按期收缴党费,并及时向上级党委缴纳党费。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6、请示汇报制度
党支部对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每个党员除了通过每学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外,重大或重要问题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