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团总支结合自身工作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发团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引导团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表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件:
1、团员本人提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
2、团员本人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成绩列年级或班级前50%。
3、团员本人累计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
4、团员本人提交党校结业证书,原则上结业满一年。
5、团员本人每季度至少向团支部提交1篇思想汇报,累计已4篇以上。
6、团员本人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合格者。
7、团员本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类活动(团日活动、学生文娱活动、知识竞赛、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知识讲座等),累计不低于十次。
8、团员本人不符合以上条件,但表现突出、对班级或学院有突出贡献的,或者高中已经列为积极分子的学生,经个人申报、辅导员审核团总支批准,可以推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