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会各级成员应遵守学生会一起制度和规章,热心参加学生会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学生会良好工作气氛;
2. 学生会成员应树立“来源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的工作思想,努力为每一位学生服务,尽力让每一位学生满意;
3. 学生会成员应接受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并应全力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做好完成工作情况的总结,上报主管人员;
4. 学生会成员应主动维护学生会声誉,任何个人意见非经许可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对外发布,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 学生会成员不得直接从事商业活动,但经核准者不在此列;
6. 学生会成员工作时应求实、创新,不得畏难回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7. 学生会成员工作应有节约观念,公物非经许可,不得带出;
8. 学生会成员对外接洽事物,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自满、损害学生会明喻及形象的行为;
9. 学生会成员应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歧异,严禁无端吵闹,搬弄是非。